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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(一)校方职责

1、校方为乙方提供年度/学期幼教实习生人员名额;

2、校方为乙方确认实习生到岗时间及地点;

3、校方全力配合并协助乙方幼教实习生的实习期间的管理工作;

4、校方参与乙方组织幼教实习生的各项教学及相关评优活动;


(二)企方职责

1、企方负责实习生的前期到司接待(含领队老师及负责人)的一切工作;

2、企方负责实习生的安置指导、实习协议的签订;

3、企方负责实习生的岗前专业培训指导;

4、企方负责实习生的上岗接送及园所更换;

5、企方负责实习生的中期跟踪服务管理;

6、企方负责实习生的园所工作、生活方面问题的协调与处理;

7、企方负责实习生的节假日期间的安全提示与跟踪管理;

8、企方负责实习生的后期工作的定期或不定期回访;

9、企方负责实习生的实习档案存档管理;

10、企方负责实习生实习期间及园所的工作信息反馈(到所在学校领导)。


备注:校企双方协商解决幼教实习生交通及食宿杂费。